根据《无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锡财资【2019】20号)相关规定,我局经上级部门批复同意,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具有回收资格的公司报名参加。
一、有关事项
1.公告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
2.踏勘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接受现场踏勘;
3.踏勘(略)
4.报废处置资产涉及的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运。
二、处置内容
一批报废的空调(具体详见附件:(略)报废物资明细)。
叁、竞价形式
竞价文件必须为密封纸质报价文件或是邮寄密封件,于2025年6月23日17:00前现场提交报价或邮寄(寄到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7:00),报价最高价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另行组织现场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价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3.至少成功回收一次政府机关报废物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交接清单、缴款证明等,证明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款的支付
竞价完成后,竞得者在收到《缴款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并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废证明。如若竞得者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处置报废资产工作。
六、联系方式
踏勘(略)
报价(略)
附件:
(略)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