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对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
竞争性磋商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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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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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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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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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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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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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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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陕西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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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陕西省财政厅对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
11)《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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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
13)《陕西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
14)《陕西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