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护栏防阻块、端头及背板
(物资
名
称
)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07
国道咸安绕城段道路工程,该项目为公路工程,项目起止桩号
K1+580-K38+400
,全长
36.82
公里,起点与
107
国道武汉(略)
107
国道赤壁段。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
26.0
米。其中护栏
91964
米(含端头)。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
包件划分:本次材料招标共分
1个合同包
。
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交货时间:以甲方项目部要求时间为准。
交货地址:湖北省咸宁(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3.1.2(略)。
3.1.3体系认证要求:公司应拥有完整的
“叁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滨厂翱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滨厂翱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滨厂翱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4合作业绩要求:公司应属于中交集团叁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
,近
3年内至少有
1个相关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具备
24小时现场技术服务响应能力和条件,
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6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7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年内(202
2年
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202
2年
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内(202
2年
1月1日至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略)中查询信息为准;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公司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款项支付要求:
1.甲方采用中交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期限为 6 个月)。
2.乙方每批次到货材料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甲方在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该批次到货材料款的 50%,60 日内支付至 97%。乙方提供全额或截止本次价款的增值税发票。
3.尾款:该项目通车或建成 24 个月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的余额。
乙方充分了解并承诺:本工程业主为建设方,甲方项目资金来源于建设方,工程存在因业主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在业主因各种原因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从而导致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时,此种情况不视作甲方违约,甲方已提前充分告知乙方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的节点和可能存在的延期问题,乙方清楚风险并认可,乙方承诺不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
3.1.9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应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一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不接受被(略)或其上级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5不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2年度
-2024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产物质量监督抽查复查结果中对应材料有不合格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
年6
月16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
丑迟迟辫://别肠.肠肠肠肠濒迟诲.肠苍/)中进行报名后,将标书费((略)/包)以公司转账方式(略)107国道咸安段防阻块等材料招标文件费
),汇款后请务必将汇款截图发送至邮箱
(略)以便财务核查。招标人在确认收到标书费用后将通过供应链系统向投标人开放标书下载链接,投标人通过该链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公司名称 :(略)
纳税人识别号 :9(略)175338
开户行 :交行西安明德门支行
开户行账号 :6113 0105 7018 1500 3308 2
地址 :西安(略)
|
本次招标文件费仅可在缴纳标书费后一个月内提供收款收据,暂无法开具发票,如需开具收据请向电子邮箱中发送开具收据的邮件并提供收件地址,
望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过后,投标人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及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苍产蝉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6
月21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第叁章;合同范本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内条款原则上不予修改,投标人正式投标报价视为认可合同中各条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