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金
寨
县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对于
申请执行人
徐长江与被执行人胡志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
查封了
查封了被执行人
胡志阔
名下(略) 1
号楼 131
铺、 132
铺【权证号:皖( 2020
)金寨县不动产权第 (略)
号】的房产
,经网络询价,已确定处置参考价,现经本院指定,已选定拍卖机构。并于2025年5月8日(略))进行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现依法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位于
金寨县金寨智慧城万汇广场 1
号楼 131
铺、 132
铺房产
,备案建筑面积:111.98平方米,用途:
商业服务
。
(略)。
标的物所有人:
胡志阔
特别说明: 1
、本次拍卖标的物房屋存在租赁,房屋目前被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成交后产权变动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
2
、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至实地看样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为准。
二、拍卖机构名称: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64/09
,户名:(略))
叁、拍卖起止时间:202
5
年
6
月2
7
日10:00-202
5
年6月2
8
日10:00
(延时的除外)
四、 (1)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
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图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
拍卖标的物的房屋面积、性质均系从相关机构调取,具体以实物为准,如出现误差,所有人与买受人之间互不补差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略)或出价的,会流标。 (7)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接受咨询、看样。
六、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七、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图片、视频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调查了解,已实地看样及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2
、拍卖成交后,房屋的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竞买人竞拍成交后,请及时与法院联系。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八、标的物交易、过户所牵涉到的税费按照法律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原房屋所有人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的成交裁定书后三十日内需将原房屋所有人应当缴纳的税费发票提交到法院 ,
由法院从拍卖款中扣除支付,逾期未提交,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的税费种类及数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标的物用于生活、生产经营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
交至(略)账户。((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略)
(略)(略)
)
十一、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
共有人、担保物权人等
优先
购买
权人
若行使优先购买权
请
于拍卖开始前
与本院或拍卖机构联系,
提交书面申请,
并积极参与竞拍,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房屋所有权人、利害关系人等若对本次拍卖有异议,需在拍卖开始 5
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
(略)
联系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金叶路。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二O二
五
年
六
月
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