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略)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压路机2-25吨、吊车20-40吨、推土机、挖掘机20型-120型(锤)、挖掘机150-260型、挖掘机300-380型、装载机20-30型、装载机50-60型、大翻斗内外运、小翻斗内外运、叉车3吨-5吨、自备吊车8吨-16吨、拖板车、洒水车3-5吨、云梯车 10-17m。
1.2项目编号:顿厂颁碍厂-2025-007
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预算金额: 以实际发生为准 (含油费、司机人员等一切费用)
1.5施工(略)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7入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未被列入公司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及公司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叁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略)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2.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3.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后3天内上交完成。
3.2响应文件开启(略)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南马路158号(略)
(略)
(略)
电子(略)
监督部门:(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