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南字〔202
5
〕
21
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行业
类别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略) /M2)
| 保证金((略)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202 5 南-0 24 号
| 新嘉街道,东至规划支路二,南至恬园路,西邻城北路,北邻渡船桥港
| 58668
| 一类工业用地(惭1 ) , 可混合商业 , 其中商业用地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大于 5 %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 2.5 、
≤ 4.0
| ≤ 4 0%
| 工业50 年,商业 40 年
| 2204
| 1293
|
| (一) “标准地”等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400(略)/ 亩;
2 、土地年亩均税收≥ 30(略)/ 亩;
3 、土地年亩均产出≥ 500(略)/ 亩;
4 、能耗标准:单位能耗增加值≥ 4.34(略)/ 吨标煤;
5 、环境标准:单位排放增加值≥ 2593.04(略)/ 吨 ;
6 、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不低于 4.00% 。
(二) 规划配建要求:配建13 米弹性道路、通信基站;
(叁) 本项目商业部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20 年内 100% 自持, 20(略)面积不得低于 300 平方米;
(四)地块内工程建设应当避开通信设施,并满足通信行业相关安全防护规范及《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修订版)建筑退让的要求。后续征得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妥善安置;
(五)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加快“工业上楼”推动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25 〕 5(略)〕不小于 3000(略)〕不小于 1000 平方米)进行设计建设,其中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附属设施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得与整宗地分割转让。“工业上楼”项目分割转让后,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买受方在受让范围内按转移的权利义务内容与相关履约监管主体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本项目工业部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不大于 50% 可分割转让。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行业
类别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略) /M2)
| 保证金((略)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202 5 南-0 25 号
| 新嘉街道,东至规划禾平街,南至规划支路一,西邻太平桥港,北邻中环北路
| 15492
| 一类工业用地(惭1 )(创新型产业用地 M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 2.0 、
≤ 4.0
| ≤ 4 0%
| 50 年
| 1874
| 290
|
| ( 一 ) “标准地”等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400(略)/ 亩;
2 、土地年亩均税收≥ 30(略)/ 亩;
3 、土地年亩均产出≥ 500(略)/ 亩;
4 、能耗标准:单位能耗增加值≥ 4.34(略)/ 吨标煤;
5 、环境标准:单位排放增加值≥ 2593.04(略)/ 吨 ;
6 、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不低于 4.00% ;
(二)该 地块须满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嘉兴市创新型产业用地( 惭0)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 2021 〕 39 号)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行业
类别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略) /M2)
| 保证金((略)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202 5 南-0 26 号
| 新嘉街道,东至叁官塘沿河绿化带,南至规划支路一,西至规划禾平街,北至中环北路沿路绿化带
| 23815
| 一类工业用地(惭1 )(创新型产业用地 M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 2.0 、
≤ 4.0
| ≤ 4 0%
| 50 年
| 1874
| 446
|
| ( 一 ) “标准地”等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400(略)/ 亩;
2 、土地年亩均税收≥ 30(略)/ 亩;
3 、土地年亩均产出≥ 500(略)/ 亩;
4 、能耗标准:单位能耗增加值≥ 4.34(略)/ 吨标煤;
5 、环境标准:单位排放增加值≥ 2593.04(略)/ 吨 ;
6 、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不低于 4.00% ;
(二) 规划配建要求:配建100 个公共停车位、通信基站;
(叁)该 地块须满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嘉兴市创新型产业用地(惭0 )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 2021 〕 39 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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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嘉兴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于2025年6月30日
前取得嘉兴(略)
提交审查
。
叁、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略)进行,
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5:00
。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14:00至2025年6月30日14:00
。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4:00
。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境内划入的人民币账户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
五、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颁础认证)(详见须知),(略)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略)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
、现场咨询
联系方式
: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咨询(略)
嘉兴(略)
咨询(略)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