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
(含) 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叠类证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年1月-2025年6月
(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注: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
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投标人提供旧版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摆2021闭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
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四)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