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略)
变
卖公告
本院定于
202
5
年
6
月
26
日
10
:
00
至
202
5
年
8
月
25
日
10
:
00
(延时的除外)
在
公拍网
柳州(略)
变卖
平台(户名:柳州(略)
宜州市庆远镇刘叁姐大道
192
号金桥商贸城(冠峰大厦
A
幢第
13
层
A-2-14-3
号房)不动产
,进行网络公开
变卖
。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
标的:
宜州市庆远镇刘叁姐大道
192
号金桥商贸城(冠峰大厦
A
幢第
13
层
A-2-14-3
号房)
标的物详情:标的物位于
宜州市庆远镇刘叁姐大道
192号金桥商贸城(冠峰大厦础幢第13层础-2-14-3号房)不动产
。不动产权证号:宜房权证宜州字第
(略)号;建筑面积:114.92㎡;使用期限:2003年6月13日起至2053年6月13日止;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该栋建筑层高17层,地上16层,地下一层,标的物位于第
14
层,电梯;房屋户型
:简装,房屋户型结构以实际状况为准
;
风险提示:
1.
本次
变卖
只
变卖
房屋,房屋内家具家电、装修、装修饰品、生活用品不在
变卖
范围内。
变卖
成交后,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
变卖
标的以现状进行
变卖
,
变卖
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其外观、质量、结构、装修、面积差异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
变卖
的结果及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3.
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并通过相应途径进行解决,法院不予处理;除了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外,其他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公摊费用或其他费用皆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则表示认同;
4.
法院会出具裁定书证明归属,对权属证明的不做承诺;
5.
如因本院调查未尽事宜导致不能过户的,本院将撤销
变卖
,但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价款退回竞买人;
6.
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七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7.
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法院不承诺房屋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标的物按现状
变卖
,请谨慎参拍。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
变卖竞价时间:
202
5
年
6
月
26
日
10
:
00
至
202
5
年
8
月
25
日
10
:
00
(延时的除外)。
变卖起拍价:
238115
(略),变卖预缴款:
238115
(略)
,增价幅度
5
00 (略)。
叁、变卖方式:
1
.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
天,如有竞买人在
60
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
24
小时竞价倒计时;
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
2
.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
公拍网
账户
(未有
公拍网
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办理委托手续请在开拍五日前到法院办理,办理委托手续需双方亲自到法院办理)
。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变卖
开始前一日止的
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接受咨询,咨询
(略)
:
拍卖组
(略)
、
(略)
。
六、
变卖
财产已知瑕疵
:
变卖
标的以现状进行
变卖
,其外观、结构、装修、面积差异、材质、品质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
变卖
标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
变卖
的结果及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本院对
变卖
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有关产权证照的办理及过户、相关税费及手续的办理及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七、
变卖
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
变卖
价款后,因网络司法
变卖
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拿到法院出具的过户相关文书后,如有税费需要申报退税的,需在
7
日内凭相关正式票据向本院申请报销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逾期不向法院申报的,视为妨碍法院执行,本院将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如果房屋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缴纳,以相关税票名字为准,如税票名字是被执行人的,可以向法院申报,如果是买受人名字,则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受理申报退款事宜。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视为恶意竞拍、悔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没收保证金并对买受人罚款。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
变卖
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九、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介绍,如有其它信息需了解请竞买人在实地看样时自行了解或看样工作人员
,
一切答复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竞买成功后的缴款凭证也可由该公司提交法院。买受人
竞拍
成功后应按照法院指定时间内缴纳
变卖
余款,法院查询到
竞拍尾款
后送达过户协助通知文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
十
、
变卖
竞价前
公拍网
络司法
变卖
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变卖
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变卖
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柳州(略)
(略)(略)7
)
。变卖
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
余款既可以(略)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
、
本院变卖标的不提供贷款服务,如买受人需贷款支付成交价款的,可自行向银行等机构咨询,以确保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完成。
十二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
变卖
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十日内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
叁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
变卖
须知规定时间付清
变卖
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
变卖
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将视为悔拍没收保证金
并 (略)以下。
十
四
、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竞买人可以向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十
五
、
变卖
成交后,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七日内将以下材料(
1
、
变卖
成交确认书;
2
、保证金及尾款转账凭证;
3
、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法院。法院查询到
变卖
收款后送达过户协助通知文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
十六、
竞买人在
变卖
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
公拍网
竞拍界面。
承办人联系方式:
(略)
齐法官
咨询(略)
(略)
、
(略)
拍卖组
投诉(略)
(略)
联系地址:柳州(略)
20
号
柳州(略)
202
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