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财产保险服务(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
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安泽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财产保险服务
2.项目编号:0632-2524贵21笔0764
3.采购需求
3.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
3.2采购范围:高标准农田财产保险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1年。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供应商须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具有《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
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5.8本包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9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
5.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列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丑迟迟辫://飞飞飞.肠肠驳辫.
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6.获取磋商文件
6.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
京时间);
6.2获取(略)
6.2.1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受托人身份证;
(2)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4)公司资质证书;
(5)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略)。
7.投标文件提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2(略)
8.开启
8.1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2(略)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
受理。
10.2本次采购公告仅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采购代理机
构对其他网络媒介转载内容概不负责
11.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泽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泽县泽民北路246号
(略)
联系(略)
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山西省太原(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