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单一来源编号
无。
叁、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
四、采购项目名称
舟山市区域健康档案系统升级(增加慢阻肺管理服务功能)项目。
五、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升级改造类项目,主要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于印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 33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对于做好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4]29号)要求,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以下简称慢阻肺病)患者开展筛查、建档、随访管理、健康体检等服务。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采购的项目预算金额
(略)。
八、申请理由
(一)新建设慢阻肺患者专项管理模块,新增慢阻肺患者专项档案、常规随访服务记录表、主动随访服务记录表,实现慢阻肺患者专项登记、慢阻肺患者基本信息列表、慢阻肺患者首次随访列表、慢阻肺患者个人主页、慢阻肺管理服务专用报表等功能,须基于现有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基础,项目建设唯一性较强,建议由现有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承建商完成建设。
(二)舟山市现有电子健康档案系系统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考虑到本项目服务的稳定性、延续性及节约建设成本,建议本项目仍由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叁)本项目需要与现有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高度关联,其他承建商从技术能力、项目成本、建设周期、延续性等方面考虑均难以完成建设任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叁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本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
名称: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略)
十、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略)
(略)
联系(略)
传真:(略)
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
2.监督管理部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略)
联系(略)
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