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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江拓展投资有限公司、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的招商公告
一、债权情况
:(略)拟对深圳市恒江拓展投资有限公司、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
进行处置。截至 2025年4月30日,
债权总额554,743,470.49(略)、本金443,892,230.4(略)、利息110,841,240.03(略)、代垫费用10,000.00(略)。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清单。
叁、质押物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清单。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清单。
五、其他担保情况:
无。
六、查封情况:
详见附件清单。
七、诉讼情况:
详见附件清单。
八、资产亮点:
底层资产含深圳市区域的公寓(商住楼),资产增值潜力大。
九、注意事项: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的债务公司,债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公司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略)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略)
联系(略)
电子(略)
联系地址:深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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