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叁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财务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3业绩要求:参与本次询价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 1 套报价产物或同类商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及清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略)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发布询比价日前1095 天至发布询比价前 60 天之间。
4.4信誉要求: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其他要求: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6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7其他要求: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应详细核实报价产物的技术参数,须书面承诺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格书的主要参数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并提供承诺函。(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10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签订技术协议在询比价入选后,参加由用户单位供应部门牵头组织的用户技术交流并在 5 个工作日内与用户签订技术协议。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1其他要求:质量管控方式为:出产检验并到货检验。
4.12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见附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3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 2 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4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承诺其提供的整套产物于 2025 年8 月 31 日前送货至用户指定现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5其他要求:三体系认证: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通过 ISO9001 或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ISO14001 或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或GB/T45001 或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且证书状态有效。提供证书扫描件与网站查询截图(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4.16其他要求:接受生产商参与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参与报价。
4.17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本公司有效的涉及报价产物的带有 CMA 或CNAS 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项目至少包含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五、采购文件获取与响应
5.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请于 2025-06-10 08:45至 2025-06-13 09:00 (北京时间),中国石化物资电子商务平台(略)或易派客(https://epec.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2本次采购无需递交响应文件。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电子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版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3 09: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商务平台(略)或易派客(https://epec.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4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5尚未注册的申请人须在易派客平台(略)。申请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