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王坟镇侯王村的青州市康养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土石料一宗
出让
项目
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CQJY-QZ-2025-00
11
二、项目名称:
青州市王坟镇侯王村的青州市康养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土石料一宗
出让
项目
叁、标的资产内容
青州市王坟镇侯王村的青州市康养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土石料一宗(略),竞买保证金
200(略)。
四、
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
2、严禁联合体报名,否则竞价无效且可能被没收竞买保证金。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
5
年
6月9日
至202
5
年
6月20日
(略)
青州市王坟镇侯王村的青州市康养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土石料一宗
出让
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第叁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受让方登记报名”一栏。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会员中心”-“公司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公司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奥蹿驳驳锄测蔼789(略)
2、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
5
年
6月20日
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200(略)至
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收款人账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青州金鼎支行
保证金子账号:802(略)5239-*
六、展示时间及(略)
时间:202
5
年
6月9日
至202
5
年
6月20日
(略)
联系(略)
:
(略) 朱主任
(略) (略) 丛先生
意向受让方应在文件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并实地查看了解标的资产及有关资料。标的资产以公开展示时的现状为准,出让方及代理机构等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
5
年
6月23日
上午9:00-
10
:
0
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略)官网
/
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
九、注意事项
1、
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
并
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出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意向受让方如有需要,可在标的展示期内自行查看标的或查阅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或标的资产存在风险
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让标的等情形的,
将视为违约,扣除竞买保证金并
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
、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
、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当日,受让方应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等
)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签署《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服务费;(2)自接出让方通知之日起
2个工作日
内,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交纳出让价
款
清运保证金及资产评估费等
。受
让方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
(3)
资源税(意向受让方需提前到税务部门了解核算)由受让方缴纳。
4、
出让方或代理机构对
标的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分、质量及数量不做保证
。
标的
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或异议均由受让方与出让方协商解决。交接纠纷或异议不影响
挂牌(竞价)成交价。
5、
工
期:
3个月
。
为确保清运进度,受让方应根据出让方的工程进度科学制定清运方案,并将方案(包含运输计划,车辆数量、牌号、载重,其他设备等)提报至出让方及项目施工方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受让方应
在规定时间内按出让方
全部清运完毕并恢复场地原貌(如因外力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完成,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后,可适时延长清运期限)。无故逾期或因清运不及时造成治理工程延误的,出让方有权
扣除
清运保证金
并
终止合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6
、
受让
方必须服从
出让
方、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7
、
受让
方所使用的运输车辆证件、保险齐全,运输不得超限
超载、不得损坏乡村道路、不得遗撒遗漏、不得扰民,扬尘道路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8
、
受让
方
要
配备洒水车1辆
或
环卫工人1名,保持运输道路清洁卫生,避免遗撒遗漏和扬尘
,
达到环保要求
。
9
、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好周
边关系协调工作,涉及的所有人身安全、矛盾、纠纷、噪音、扬尘、民事协调及上访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且费用自理,
出让
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
出让
方造成损失或社会影响的,
出让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
受让
方追偿。
10
、受让方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场地内不得进行筛选。在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
受让
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1
、该项目
砂石
运输道路的联系、洽谈、养护、修建及费用等事宜,由
受让
方负责。
12、摘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受让方自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签署《成交通知书》;(2)
受让方
须
于摘牌(竞价)
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将
成交价款
、
清运保(略)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须成交当日
内将交易服务费交至指定账户。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3、
因不可抗力、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十、联系方式
(略)
联系(略)
公司地址:潍坊(略)
(略)
202
5
年
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