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经(略)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窜贬闯-闯狈-2025-014
2、项目名称:(略)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略)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1台经颅磁刺激仪,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叁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叁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采购份额:(叁)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所报产物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产物属于医疗设备的:
生产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代理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7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叁、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
(略)/份,售后不退。
3.获取(略)
4.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邮箱报名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电子扫描件,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报价资格。获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略)
1.提交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略)
五、开标时间和(略)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略)进行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济宁市鱼台县观鱼二路26号
(略)
联系(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宁(略)
(略)
联系方式:(略)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