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
招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工程建设,提高工程质量,保障现场施工顺利开展,我公司拟对该项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选。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的招选符合要求的合作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
2.工程(略)
宜宾(略)
3.招选范围: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开展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除医疗专项科室):室内墙柱面装饰(不含墙面贴砖)、天棚吊顶、门窗栏杆、厨房专用设备及零星装饰工程等的劳务作业,未尽事宜以图纸及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选人通知为准,且满足招选人节点工期要求。中选人须严格按照招选人制定的合理工期完成任务。否则,招选人有权根据公司制定的《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自发出更换劳务队伍通知后启动应急程序替换中选单位队伍,产生的一切费用在中选单位劳务费中扣减。
5.质量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并须参照相关资料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本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
6.工作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劳务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协调工作;招选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参选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提供除招选人供应材料(甲供材详见附表)以外的材料、小型工机具、周转材料、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等。
(3)若因中选人原因导致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不能满足招选人的要求,招选人有权对中选人作业范围进行调整。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招选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二、单位选择
1.中选人进场后,若工期、进度、质量等满足不了本项目要求,招选人有权将剩余部分劳务作业分给其它有实力的劳务队伍,中选人按实支付相应费用;中选人不得对此有异议,无条件接受;如中选人不支付相关费用,招选人可从中选人的履约保证金、工程价款中扣除代为支付,仍有不足,对中选人保留追索权利,中选人应据实赔偿。同时,中选人无条件配合项目相关工作。
2.本工程前期发生的劳务费用包含在本工程的总费用中,参选人在参选报价时综合考虑,招选人不再因此而支付任何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中选单位与前期单位协商支付。
叁、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劳务负责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叠证;
4.公司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雄厚,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5.近1年财务无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年可不提供),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不得存在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提供
“信用中国”查询情况证明资料;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略)
招选文件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6 月 9日 至2025年6月 12 日 。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颁础)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罢叠闯)。
六、公告发布时间及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
2025年 6月9 日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5年6月16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叁)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发布。
七、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参选人谎报瞒报信息的,招选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颁础)对参选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略)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叁)目前宜宾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办别测(签章)。
八、异常情况处理
(一)不同参选人之间存(略)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滨笔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小组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招选人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参选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
选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邱女士
联 系
(略)
邮
箱:(略)
传
真:/
(略)
2025年 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