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件( 加盖单位公章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月至递交比选文件前的高校维修、改造或基建项目配套施工合同,至少10份,合同应包括服务内容、金额、合同起止时间及双方盖章( 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服务要求:
1.本项目签订固定总价工程类合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行业规范和技术规定施工,满足相关部门验收要求;
2.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比选文件所确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进出场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除工作内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发生变更外,其余因素一律不再调整费用(包括国家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
3.具体工作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内容,不得擅自减少工序或偷工减料,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学校材料库规定品牌;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期间对学校正常办公的影响;
(3)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及时运出校外,完工后场地环境清理干净;
(4)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作好保护措施,不能损坏原有设施、周围水体、绿化、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单位应承担因破坏建筑物内及周边环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5)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釆取有效措施。因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如有变更项目和增减工程量,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办理签证,经校方代表批准后计入决算;
(7)保修期内及时回访,(略)
(8)施工单位需按时据实报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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