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公司资质: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
含 )
以上,同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劳动合同及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指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业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
2.2.3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略)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