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湾生命健康科创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梅山湾生命健康科创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北仑区改革和发展局以浙江省公司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401-330206-04-01-6314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人为(略),委托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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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7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1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消杀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略)
2.2 本次招标范围:41台货客梯(21台客梯和20台货梯)供货及相关服务、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略)。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电梯设备制造。安装周期为从招标人提出安装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应完成设备运输、装卸、临时保管、就位、安装、临时电缆提供及敷设、调试、试车运作、成品保护、成品保管,并具备宁波市特检所验收条件,且满足项目各标段总包单位进度要求。
2.4 交货(略)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梅山湾生命健康科创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投标电梯产物(含客梯、货梯)的制造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投标产物,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投标产物,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许可证的,代理商作为牵头人可以联合具有相应电梯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拒绝其投标。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本标段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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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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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略)
地址:宁波(略)
(略)
联系(略)
电子(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宁波(略)
(略)
联系(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