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对于佛山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施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试行)》等要求,指派律师团队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法律顾问服务年度(1年)内,为我局提供非诉讼类法律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中的法律服务类供应商资格;
(二)供应商应具有法律顾问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和工作基础条件;
(三)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说明
参加法律顾问服务的单位需在提交方案中明确单位基本情况、服务涵盖内容、单位义务、相关服务经验、人员配备、预算报价等内容。
(二)报价要求
(略)。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我局将根据预算报价、工作方案和人员配备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服务机构。
(三)工作内容
1.为科技局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包括重大科技决策、科技政策制定、重大合作协议等相关工作风险防控方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审查、修改市科技局日常法律事务文书,对相关政策、措施文件,重大规划、请示事项、方案编制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及风险评估,并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3.协助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部门工作性文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或应邀出具专家论证报告。
4.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5.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或开展法律讲座。
6.根据业务和工作需要编写2篇以上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撰写提交3篇以上对于推动科技合规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建议或经验做法。
7.代市科技局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8.指导相关人员进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事务,并就合同履行争议出具相关法律建议或意见。
9.应邀代理市科技局与他方发生的经济、民事、行政等非诉讼纠纷(含仲裁机构仲裁等)。
四、其他补充说明
(一)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把通知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提交工作方案材料(含预算报价),另附符合相关资质证明,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于6月27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
资金拨付说明:合同签订后拨付首期费用,提交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后拨付第二期费用。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略);
地址:佛山(略)
电子(略)
附件: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