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6-20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嘉陵新路至鹅岭二厂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及环境提升(区域叁)嘉陵新路至鹅岭二厂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及环境提升(区域叁)。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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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嘉陵新路至鹅岭二厂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及环境提升已由重庆(略)以渝中发改[2024]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区域叁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略)渝中区嘉陵新路至鹅岭二厂沿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嘉陵新路至鹅岭二厂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及环境提升项目总面积约4.44万平方米(其中区域叁面积约1.4679万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消除安全隐患,补充完善市政设施,连通道路系统,改善片区环境等。
2.3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83.11(略)
2.4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立体绿化、园林整改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公司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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