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19 15:19 星期四
为响应国家交旅融合战略,落实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十四五”打造标杆示范服务区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沉海高速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赤港服务区综合商业体招商项目,现诚邀各界合作伙伴商家共谋发展、共创美好未来,共同打造福建省标杆示范型双开放服务区,向社会公开征集招商合作意向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基本情况
赤港服务区(略)
二、意向要求
现面向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公司征集意向合作,合作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餐饮、零售、服饰、休闲娱乐、文创网红潮品、础滨智能、莆田地方特产、工艺品等经营业态。
叁、合作方式
1.品牌招租
:特色品牌商户承租综合楼内商铺,并负责铺内经营。
2.合作经营
:征集方与合作方通过联合运营、资源互补、品牌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双方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参与项目管理,按约定分配利润。
四、资质要求
意向合作方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标准:
中华老字号公司。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公司,且(略)可以查询证实的;
省级知名商号公司、福建老字号。取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省级知名商号且在有效期内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联合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市相关单位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且为明确的传承人;
优质地方特色项目。具备显着地域特征的地方特色产物,项目生产经营公司已经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地理标志产物专用标志;或特色突出、广受欢迎的项目;
具有实际品牌经营权,并有实际经营经验。可提供品牌授权或加盟协议、经营门店的门头照片(体现品牌信息)、门店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须与门店地址一致)。
具有自有品牌,并有实际经营经验。可提供品牌持有证明(自有品牌)、经营门店的门头照片(体现品牌信息)、门店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须与门店地址一致)。
五、商洽要求
意向合作方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上述资质材料、意向合作方公司介绍及合作方案用印后扫描发(略)
六、有关说明
本公告不构成对任何合作方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结合招商规划需求和意向方合作方案优点,再行拟定正式招商方案。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略)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有意向的合作方应及时向征集方做登记,登记时须递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接洽人介绍信资料,征集地址:福州(略)
(略)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