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公司,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产物生产商 需 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 0(略)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 3 、 202 4 年财务报表(提供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至少需提供 202 3 年或 202 4 年报表)。
(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物质量管理制度,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 3 -202 4 年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 5)供货业绩要求: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最近连续3年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近叁年国家重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中有过二个以上同类物资供应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对应的合同)。
(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公司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 不接受处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诉讼名录范围内的供应商 。
(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物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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