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房产为【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罚没房产。
2.标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知晓认可评估报告所列标的情况;
3.标的朝向:标的房产的朝向是【西南
】。
4.标的所在楼层:标的所处楼层为【10
】层,标的总楼层为【18
】层,另有地下2层。
5.标的他项权利及其他权利限制:依据【晋智渊评报字【2025】第罢驰-0038号
】评估报告显示:估价对象目前无抵押
、有租赁、已查封。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评估对象现有租户在租,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写字楼租赁合同》资料显示,合同中约定租约期限至2026年7月19日,租金支付方式为季付,且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若房屋出售享有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另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的房屋租金,在承租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经现场与委托人沟通确认,已与承租方达成一致意见,履约保证金到期无需退还,故本次未考虑履约保证金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6.标的欠缴费用情况:依据【晋智渊评报字【2025】第罢驰-0038号
】
(略);本次评估在考虑变现率后对以上欠缴费用分别进行扣减;除此之外,可能存在统计不完全的其他欠款及税费,最终应缴纳的一切欠款及税费,以物业及相关部门结算为准,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7.依据【晋智渊评报字【2025】第罢驰-0038号
】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对象已办理权属登记,本次按照现状状态下对房地产清算价值进行评估;本评估结果未包含后续交易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
8.依据【晋智渊评报字【2025】第罢驰-0038号
】评估报告显示:室内已形成附合的房屋装饰装修、水、电、暖、中央空调等配套设施,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的价值。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评估对象已与其他房屋打通整体使用,无明确分割界限,对于评估对象界址范围由承租方现场确认,评估人员对照图纸进行核实,具体界址范围应以权属登记为准,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9.公告中对标的房产租赁情况的描述为评估公司在评估价值时点根据所得资料而披露的租赁情况,可能存在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形,特别是对于租赁关系是否发生多次转租等其他情况的,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房产租赁实际现状,租赁实际情况以意向受让方自行勘察的为准,一旦参与竞拍成交后,最终受让方不得因房产租赁实际现状与公告不一致而提出退房赔偿等要求。
10
.本次评估的结论为不含税价。
11.现场看房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略)上提交“我要报名”申请。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略)信息后统一组织现场集中看房,看房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特殊原因,则不组织。
12.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对房产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对房产标的做任何担保和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