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文件注意事项:
(
1 )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须(略)完成注册。
(
2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
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公司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⑤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略)(
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
信用中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⑦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
二、特别提示:因系统原因,供应商申领文件时间更正为
2025 年
0
6
月
1
9
日至
2025 年
0
6
月
2
6
日,每天上午
0
8
:
0
0:00 至
1
1
:
3
0:00 ,下午
1
4
:
3
0:00 至
16
:
30
:
00
(北京时间
,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叁、其他
(一)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
“
六个一律、两个专线
”
声明:
1.
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2.
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
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
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
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6.
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釆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
①
我站设立一部专线(略)
(略)
),凡是本站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略)
②
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
1
部专线(略)
(略))
,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二)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物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确需配套使用
”
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物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
30%
,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略)查询、向配套产物生产公司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物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物,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叁)投标保证金追溯期
2 年。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
2
年内,若发现投标供应商在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供应商须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的,依照相关规定加重处理。
(四)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加强资料保密管控,严禁将涉密资料通过互联网传输或将带有涉密资料的电子设备违规连接互联网,经数据监控发现违规连接互联网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失泄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