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分局水文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闯厂厂奥-(略)1-2025-116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略)
一、招标条件
(略), 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公司: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无锡分局水文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锡分局水文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摆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闭(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和《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证)》。
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未被“信用中国”(略)、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其他规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报价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报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3 09:00到2025-06-20 16:00
获取方式: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磋商文件统一邮箱发送。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参与报名除外,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30 14: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30 14:00
开标(略)
七、其他
(略)/天,不设上限 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违约
金:如工程不能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应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赔偿金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公司:否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 标 | 人: (略) |
地 | 系 | 址: 无锡市南河浜12号 |
联 | 人: 姚工 |
电 | 话: (略) |
电 子 (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电 子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摆*签名处*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摆*盖章处*闭(盖章)
(略)对于无锡分局水文设施设备
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就无锡分局水文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无锡分局水文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具体为(1)无锡城区监测中心隐患整治:护栏拆除更换76m,围墙地梁新建76m,构造柱新建26 根,破
损人行道拆除恢复,中心环境整治等。(2)甘露水位站观测场隐患整治:护栏拆除 |
更换64m,观测场抬高50cm,挡墙新建63m,土方回填150m3,地面铺装34 ㎡设备基础7 处新建,基础贴面及设备线路整理:观测场环境整治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编号:闯厂厂奥-(略)1-2025-1162
2、名称:无锡分局水文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略)(略)
6、采购需求:(略)/天,不设上限
(2)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违约金:如工程不能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应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赔偿金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 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公司:否
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和《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3 个月(2025 年3 月-2025 年5 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中国政府采购网7 、未被“ 信用中国”
(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其他规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报价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及两个以上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报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叁、获取磋商文件:
1、提供磋商文件时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
定假日除外),2025 年06 月13 日-2025 年06 月20 日,每天上午9:00-11:30, |
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磋商文件统一邮箱发送。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1)营业执 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参与报名除外,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略) |
(略)
(略)/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提供(略)
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
提疑截止时间:2025 年06 月23 日11 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5 年06 月23 日17 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报名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 年06 月30 日13:30 始
(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5 年06 月30 日14:00 止
响应文件接收(略)
室
(4)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5 年06 月30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略)
联系(略)
纪律监督:范工
联系(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无锡(略)
(略)
联系(略)
(略)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略)
(略)
2025 年0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