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路129号1.2.3号门面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第叁次)
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护国路129号1.2.3号门面,委托(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在房屋所在门面地粘贴招租公告方式向社会实行公开竞价招租,本公告现就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承租条件
(一)出租房屋(略)
(二)合同租赁期限5
年,租金咨询我单位,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按照每年1%递增。
(二)首次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叁)在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向我单位缴纳不低于一个月租金的合同履约保证。
(四)资产出租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损坏资产的原始主体结构,确因经营原因需要改变的,必须经相关资质机构鉴定确认,并经我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承租方不得经营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业态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业态。
(六)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七)从事生产、经营、办公场地,或者用于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需要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符合消防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招租形式
(一)公开竞价
截止报名时间针对同一个门面(略)数超过一家后(不含1家)开展公开竞价,
现场开标。竞租人按照月租金填写《
最终报价及承诺函》
报价低于月租金底价无效,最高有效报价者确定为承租人,最高报价相同的竞租人继续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承租人应于竞价结束当天同出租人进行商务谈判(付款方式、其它约定等),在签订《
最终报价及承诺函》
后承租人不能变更报价及承诺内容。
(二)商务谈判
报名期结束针对同一个门面只
有一家报名的
,我单位将组织和(略)(承租人)进行商务谈判(租赁价格、付款方式及其它约定)具体时间我单位另行通知。
(叁)参加公开竞价及商务谈判资料
1.
以单位(公司)名义报名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个人名义承租的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成交人不履约
1.
参加公开竞价的成交人
因成交人原因放弃成交的
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承租人未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我单位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并取消承租人资格,如有多人参与竞价我单位标的物将按各竞租人报价从高到低排列由下一名次竞价人获得承租权;
2.
承租人收到签订合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单位处签订合同的, 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多人参与竞价我单位将按各竞租人报价从高到低排列由下一名次竞价人获得承租权。
3.
参加商务谈判的承租人
因承租人原因放弃成交的
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开竞价、商务谈判地点
贵州省贵阳(略)
叁、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和个人,须(略)手续。
1.
以单位报名的凭
营业执照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以自然人身份报名的凭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略)),竞租完毕后,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一部分,其余竞租人在招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退还其竞租保证金(无息)。竞租保证金缴纳需是(略)单位或自然人本人支付或付款方受(略)委托支付(通过支付授权委托书)。
(二)标的物交付条件以现状为准。参与竞租人应事先对该出租标的位置、现状、配套设施等情况作全面了解。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如需进行实地考察,请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
(叁)报名时间:
2025
年6月13日—6月27日(15个自然日)。
(四)报名地址:
贵州省贵阳(略)
(略)
(五)
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略)
2025
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