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我局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叁方完成
2022—2023
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监理工作,现正式向社会公开进行价格调查,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为确保2022—2023
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成果质量,符合文书档案和专业档案验收要求,开展2022—2023
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监理质检工作。
(一)2022年文书档案、专业档案整理装订数字化115274页。
(二)2023年文书档案、专业档案整理装订数字化96504页。
以上档案监理数量最后均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叁)供应商提交报价表,表中需附上档案整理数字化监理项目单价和年度总价。
(四)供应商报价时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略)证书》;3.供应商需提交10年内在福建省从事文书档案监理的资质证明文件(包含监理合同、验收报告等)。4.供应商需提交监理工作人员的档案从业资格证书。
叁、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档案数字化加工监理工作时间,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二)技术要求: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监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福建省《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1856-201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闽档〔2002〕 8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监理服务。本次监理工作要求抽检率为100%,合格率为100%,对2022-2023年的档案数字化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开展抽检。服务单位需指定专人在我局规定的数字化操作场所内开展档案监理工作,不得随意更换档案监理工作人员。
(叁)成果要求:在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年度提交完整全套的监理日志及监理初检、总检报告等移交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四)服务(略)
(五)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公司的利润,由公司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明细。
四、价格调查公告发布时间、地点、方式和事项
(一)价格调查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13日。
(二)价格调查公告发布地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五、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价格调查作为我局组织购买服务的市场价格参考,请有意向的单位在2025年6月20日17:30前,将报价函(报价函需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略)
六、(略)
(一)本项目采购的(略)
(二)监督管理部门: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联系(略)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苍产蝉辫;
2025年6月12日&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