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租公告
受
(略)
委托,我公司将于202
5
年
6
月
30
日
10
:
30
时在(略)
上犹
县分中心举行
公开
竞拍招租会,公开竞租
上犹
县
科研楼租赁
权,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具体信息:
标的详情请查看信息披露!
注:根据委托方提供《资产处置决定》确定,本次拍租标的建筑面积以标的清单为准,如有不符,以当地房管部门登记为准。
特别说明:
1、招租年限:标的1-8租赁期为3年,标的9租赁期为5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2、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季度缴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标的1-8第一季度(实缴两个月)租金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交,标的9前半年(实缴两个月)租金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交。自第二期始,每期租金需在上期租金到期前10日内一次性缴清。
3、租金递增:实际租金以竞租成交价格(含递增)为准,租金按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租期内租金逐年按前一年的租期基数递增5%。
4、履约保证金:竞得人正式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交一个季度的租金作为租赁物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竞得人需结清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5、本次招租标的(略)但竞得人必须遵守和服从委托人对大楼内公共区域的管理和合理规划。
6、本次招租标的中标的9为叁至十叁层整体招租,成功竞得后,大楼装修及行业经营需在正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大楼内的消防建设等均由竞得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向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如因竞得人自行消防设施验收等未经审批部门通过,产生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未达到相关要求且竞得人拒不整改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
标的使用期间供水供电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涉及水表电表分装,由竞得人承担相关费用。
8、竞得人如需启用电梯的,
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标准落实电梯等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措施,
电梯的运行安全、维修保养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9、具体租赁权利义务以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二、招租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现场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叁、竞租人竞租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或个体、自然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法人、自然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遵守委托方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4、凡与此次竞租标的租赁权有关的当事人等符合竞租人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租并准时参加竞租会。
5、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须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租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6、意向竞租人
竞
租
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
上犹县行政审批局,
账
号:36050(略)
1146,
(略)
租
保证金,则视同报名成功,报名
及保证金到账
截止时间:202
5
年
6
月
29
日
17
时
。竞
租
人还应当在拍卖会前
半
小时内将以下材料交到拍卖会现场:
①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报名)
②
、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司报名);
③
、竞
租
保证金进账回执。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本次招租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租人可在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一旦参加竞租,就视为
竞得人
接受标的的权属和现状(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得再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次竞租相关时间及招租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
5
年
6
月
29
日17时止;
2、现场竞价(报价)时间:202
5
年
6
月
30
日1
0
:
3
0时;
3、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
5
年
6
月
29
日17时止;
4、竞租会(略)
上犹
县分中心
。
六、报名事项
有意竞
租
者
的竞
租
保证金按
《
公告
》
及
《
须知
》中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到收款单位指定银行账户
中
,方可获得竞
租
资格。
七、特别说明
1、承租方必须在
法定
经营范围内
按出租方的要求使用或
从事经营,
不得
进行非法活动
,
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经营用途,承租方须自觉接受市监、税务、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本次拍
租
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房产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拍
租
文件中所涉及的有关标的概况、
位置
、面积以及标的的其它有关资料
等
仅供参考。竞
租
人应自行到标的展示现场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委托
方
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
租
人一经
出
价、报价,即表明竞
租
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
租
成交后
竞得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3、
承租方
装修时,装修风格需与租赁物外立面风格匹配,如
需对租赁物进行隔断
或墙体拆除
,必须
提前向
出租方
提供商铺装修设计图、效果图等文件,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在租赁物主体结构无任何破坏的前提下承租方
进行隔断
或墙体拆除
,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并在合同终止前恢复原状。如承租方私自对租赁物
隔断
或者墙体拆除
的,出租方有权
责令
承租方整改或将其
恢复原状
,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因装修改变的设施,在租赁期满后由
承租方
原貌恢复
,
未恢复到位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4、
承租方
在承租期间
,
需
爱护并合理使用
租赁物
及其附属设施
。
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
承租方需
立即修复并承担
相关
费用
。若
无法修复
则需照价赔偿
由此给
出租房
造成的损失。
5、竞
租
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拍卖公司联系。
八、咨询(略)
(略)
:
(略)孔女士
(略): (略)
林女士
九、网站公告
(略)
赣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犹县分中心
(略)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