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车辆维修项目-(略)车辆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窜贬颁骋(略)
采购公告
(略)受(略)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略)车辆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略)车辆维修项目
项目概况:具体项目概况由供应商(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现行有效),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公司【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公司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2.5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提供近一年内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则为无效证明】;
2.6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叁、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报名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领取,则只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提供近一年内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则为无效证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具体地址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
4.2 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需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注:如法人本人参加则无需携带社保)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上海(略)
(略)
(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