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涉铁段)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506-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涉铁段)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本项目采购文件P1页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1)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和桥梁与地下工程的专项资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令)、《对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4〕669 号)相关文件的规定,目前安徽省内尚未开展综合资质和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专项资质的评审工作,省内无任何检测单位具有综合资质或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桥梁与地下工程检测专项必备检测参数可以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批准的参数内容体现。请问:我单位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证书上能体现地基基础,同时我单位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且该附表批准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中含有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桥梁与地下工程检测项目必备检测参数,是否予以认可?
答:因国家政策调整,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质函〔2024〕768 号)文件要求,
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按照旧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按《资质标准》申请换证,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通过重新核定的,其原检测资质证书作废。按《资质标准》新申请、资质增项、增加检测参数等业务办理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功能上线运行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功能于2025年5月14日(周叁)上线运行。我厅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审查期限内。对符合资质标准的,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批准后的增项资质有效期与已取得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
结合实际情况,投标人
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证书上能体现地基基础,同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且该附表批准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中含有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桥梁与地下工程检测项目必备检测参数视同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和桥梁与地下工程的专项资质)。
(略)
答:同问题1回复。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3日
叁、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4
楼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大厦
6
楼
联系方式: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顾莉
、
周蓓蕾
(略)
(略)
、
(略)、(略)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