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叠闯贵贬-2025-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建筑物收回法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3日15时00分
现更改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15:00
2.原磋商文件的《评审因素和标准》的商务部分现修改为:
商务部分( 30 分)
| 类似业绩(10分)
| 自2022年5月1日起(包含当日,下同)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团队律师类似业绩情况:
1.团队律师(包括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承担过专项法律服务或常年法律顾问的,每个业绩计2分,本项最多计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 团队律师(包括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承担过房屋租赁或合作建房等类似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的,每个业绩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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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能力(20分)
| 1.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服务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20年及以上,计5分;执业年限15年及以上,计3分,本项最高计5分。(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除负责人以外,每有一名团队律师执业年限15年及以上,计2.5分,本项最高计5分。(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3.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包括负责人),每有一名律师获得二级及以上律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计2.5分,本项最高计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包括负责人),任意一人获得过奖项或荣誉的,计5分。(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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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五、服务要求”-“(二)团队负责人条件要求”修改为:“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丰富的类似案件诉讼经验和扎实的类似案件涉及的法律理论功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4.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五、服务要求”-“(五)保密要求”修改为:“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应当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的与案件相关的文件、证据、资料、陈述及其他信息;案件策略、诉讼方案、磋商文件内容及案件进展等;其他双方书面或口头确认需保密的信息。”
叁、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略)
(略)
地 址:(略)含浦校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长沙市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