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编号:
5(略)(略)。
二、本项目(略)):(略))
:440,000.00
。
叁、
采购品目:
础(略)
其他医疗设备;
础(略) 医用光学仪器
;
础(略)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础(略)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础(略)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础(略)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四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公司发展、促进监狱公司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五
、供应商信用融资:
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对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
〕
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物,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物,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
2018
〕
123
号
”)。
2.
为有效缓解中小公司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公司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成财采〔
2019
〕
17
号
”、“成财采发〔
2020
〕
20
号
”)。
六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略)(
www.ccgp-sichuan.gov.cn
)首页供应商用户(略)
“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略)
-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略)
(
二
)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
“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叁)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略)
-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
服务(略)
(略)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