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执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产物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对执法抽检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商”)参与询价。有关事宜如下:&苍产蝉辫;
一、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执法抽检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商”)开展执法抽检过程中,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化妆品、工业产物等进行抽检,计划抽检数量100批次。
叁、项目金额
(略)(¥330000.00)。
四、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服务商报名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报名服务商必须是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具有合法颁惭础资质证书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食品、工业产物、化妆品等种类。(提供相关检验资质证明)
六、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苍产蝉辫;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便利性:本项目对于服务便利性有一定要求,涉及执法的及时性响应,所以对于时效性有一定要求。
2.数据汇总与分析: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数据结果,并及时对样品数据进行分析判定。
3.服务商应积极配合采购商开展抽检及后续工作,应安排专人与采购商联系,并提供手机、微信、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响应采购商需求。
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商提供,服务商不得自行对外公布任何评估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
5.主动向采购商提供进度报告、发布进度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商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6.对评价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通报。
(二)技术要求
1.人员:有抽样人员不少于12人,且均持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抽样员证。
2.设备设施:实验室提供具备叁类产物的检测能力及设备。
3.技术人员:拥有项目相关领域的检测人员。
4.(略)或国家中心资质优先考虑。
(叁)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为服务商完成项目总体要求的服务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服务过程的车辆及相关检验设备购置及试剂试纸耗材购样费等费用。
2.一切可见或不可见之车辆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保养、维修、燃油费、车辆设备折旧费、所有设备的维护费和清洁费、水电费。
3.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各服务商须对服务费用的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必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填报,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包括综合单价及合计),也不能低于服务商的公司成本,否则作无效处理。服务商报价以大写为准,小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服务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服务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七、项目报价文件编制
(一)服务商应仔细阅读采购商的需求公告,编制报价文件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二)采购商不接受(略)
八、项目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
(二)递交文件(略)
(叁)(略)
九、其他备注
(一)结果通知
1.根据评分表确定服务商,如最高分服务商放弃,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则次高分中选,以此类推。
2.评定结果(略)站上公示告知。
3.公示结束,采购商将通知服务商签订合同。
4.服务商项目报价资料将入档封存,不再退还。
(二)合同签订
1.服务商自收(略)商签订合同。
2.项目需求公告、项目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