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资产出租挂牌公告
(
202
5
)
7
号
出
租
人
:
(略)
地
址:
昆明(略)
705号
交易机构
:
(略)
地
址
:
昆明(略)
269号交易大厦
四
楼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
2020〕3号)、《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7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480号)等文件规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租
云南省昆明(略)
3号的3号、4号铺面使用权
。出租内容公布如下:
一、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委托(略)对外经营和管理。该出租房屋(略)昆明(略)
3号的原边防武警指挥学校家属楼临街铺面。
该区域为昆明市二环内,紧临二环南路,距离地铁五号线严家地地铁站
800米左右,地理位置较为优越。
区域内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齐全,道路
、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设备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度高,维修及保养状况较好。
地理位置与交通便利距离(略)
5号线能覆盖该区域,方便(略)
昆明(略)
3号原边防武警指挥学校家属楼临街3号、4号铺面主体均为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实际用途为商铺,为精装修,水、电、消防设施齐全,物业管理水平较好。其中,安瑞路3号的3号商铺面积为110.00㎡,所在楼房总层数为一层,空间布局为叁室二厅;安瑞路3号的4号商铺面积为112.30㎡,所在楼房总层数为一层,空间布局为叁室二厅。上述2个商铺均为使用状态,如原承租人未能成功竞得,清退时间为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商铺移交新承租人的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叁、出租底价及竞价增价幅度
本项目商铺分标的出租,具体出租底价及竞价增价幅度见下表:
标的序号
| 房产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略) /年) | (略)) |
1
| 昆明市房权证字第 (略)1号
| 昆明(略) 3号原边防武警指挥学校家属楼临街3号铺面
| 110.00
| 4.620
| 0.05
|
2
| 昆明市房权证字第 (略)1号
| 昆明(略) 3号原边防武警指挥学校家属楼临街4号铺面
| 112.30
| 4.7166
| 0.05
|
租金按挂牌成交价执行。
四、合同签订及押金
竞得人在与(略)签订《成交确认书》
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合同第一年房屋租金和房屋出租押金,不接受分期付款方式。房屋租赁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以后每期12个月的租金,都必须在上期租期到期前10天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出租押金为合同约定的
1个月租金金额,租赁期到期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双方约定租金与押金的交付为对公转账。甲方收到款项后由财务人员出具相关凭据。
五、出租条件
(一)
本项目原承租人保留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应(略),并按交易系统规则行使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二)允许经营范围:从事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允许经营范围。禁止经营范围:禁止违法经营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叁)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
(四)承租方应保证合法有序经营,做好人身、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承租期内出现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对招租方造成的损失应予以全部赔偿;
(五)承租方可以对室内进行装修,但装修前须向招租方提交装修方案,经招租方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主体结构,且符合消防相关要求;
(六)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承租方承租期间享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权,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经营,不得违法经营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
(八)招租方享有租赁管理和监督权,承租方必须接受招租方的监督检查,为招租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完全落实招租方提出的整改要求;
(九)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消防、税务、环保等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十)承租方必须保护出租商铺的设施和设备完好无损并承担日常维修保养责任和费用;
(十一)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可在获得招租方认可的情况下,在出租商铺内布置所需设施施备,承租期满后,承租方可自行将可移动、拆除的设施设备移除,若设施设备不可移动、不可拆除的装修及设备由招租方自行处理;
(十二)承租期间因政府规划、国家政策或上级部门的要求,发生拆迁、改建、收回出租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或拆迁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等情况的,招租方及承租方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因此造成的租赁合同解约,招租方及承租方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未到期租金由招租方及承租方双方协商解决;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使用需要等,招租方可限时收回房屋。
(十叁)因前款原因产生的拆迁费或补偿费均为招租方承担或所有,与承租方无关。
(十四)承租方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略)/次的违约金,同时,招租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投诉、行政处罚等,承租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对招租方造成严重影响的,招租方有权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分租给第叁方,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额外支付年租金50%的违约金;
(
4)承租方累计超过15个自然日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取相应违约金;
(
5)承租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相关情况提供有关部门处理;
(
6)招租方移交的房屋相关设施和装修情况不符合合同的,承租方有权要求重新认定,并修改清单;
(
7)招租方不按照合同要求收取租金,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
((略)向招租方赔偿损失;
(
9)如果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则承租方应当叁日内搬出并退房,如果承租方拒绝退房,则按原租金标准的150%支付房屋占用费,直至退房之日为止。
六、报名参加竞租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条件
竞租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竞租。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竞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竞租人为自然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竞买承诺书。竞租人应书面承诺自愿申请参加该项目的网上挂牌公开对外招租,了解公告项目情况,自愿遵守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其它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用扫描件上传即可,具体要求详见公告第十一条。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模版,请竞租申请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丑迟迟辫蝉://驳驳锄测.测苍.驳辞惫.肠苍/#/丑辞尘别笔补驳别),选择“省本级”,并确保切换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界面),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
5
年
6
月
12
日(星
期四
)
9:00至202
5
年
7
月
9
日(星期
叁
)
17:00止。
八、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申请人须(略)资料审核的竞租申请人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竞租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足额到
账
后,竞租申请人必须在交易平台上进行
保证金确认
,成为竞租人,方可参与网上竞价。由于竞租申请人未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竞租保证金
(一)
本项目共(略)。
(二)保证金须在
202
5
年
7
月
23
日(星期
叁
)
15:00前缴纳
至《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指定的账户并完成保证金确认。保证金由竞租申请人缴纳(公司
从基本
账户
支付,个人由本人名字的
账户
支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叁)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与(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放弃竞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交付年租金和房屋出租押金。出租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备案后,方可退还竞租保证金。其他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挂牌结束5个工作日内自动原路退还。
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十、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一)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时间为
202
5
年
7
月
10
日(星期
四
)
9:00至202
5
年
7
月
23
日(星期
叁
)
15:00时止。自由竞价时间截止时进入限时竞价期,仍有竞租人要求报价的,以自由竞
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以每
4分钟为周期进行限时竞价,出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竞得人。请竞租人(略)络竞价。
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略)
政采
4
0
1
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
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请携带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要大于或等于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方有效。
2.报价自由。竞租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限时竞价阶段以每4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略)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十一、以下内容请务必详细阅读:
1.本项目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竞租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颁础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租
。请竞租申请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丑迟迟辫蝉://驳驳锄测.测苍.驳辞惫.肠苍/#/丑辞尘别笔补驳别,选择“省本级”,并确保切换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界面),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查看《云南省国有产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租操作。
2.竞租申请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报名经确认后,即视为对挂牌公告及勘查区块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数量及瑕疵等),并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3.网上挂牌交易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颁础数字证书-&驳迟;项目报名-&驳迟;查验报名资料-&驳迟;资格确认-&驳迟;缴纳保证金-&驳迟;保证金确认-&驳迟;竞价(含限时竞价)-&驳迟;签订《成交确认书》-&驳迟;签订《合同》-&驳迟;竞得人上传合同备案-&驳迟;结果公示。
4.如出现导致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况,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第四章规定处理。若竞买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造成无法正常竞价的,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组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挂牌期间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咨询(略)
(略)
网站咨询服务(略)
(略)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
24小时客服热线: 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略)
本项目现场踏勘(略)
和
老师
联系(略)
(略)
现场踏勘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监督部门:(略)
监督(略)
(略)
(略)
十叁、其它事项
公告解释权归(略)。
(略)
202
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