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采购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受
(略)
委托,对
(略)
生产所需液氨的运输进行网上公开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单位参与报价。
一、物资名称、日期、数量:
本次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海丰和锐公司液氨运输单位选择。数量约24000吨。
二、运输路线、预估数量:
至海丰和锐公司:
泸州(略)
重庆市
涪陵区——宜宾(略)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
——宜宾(略)
上述路线涵盖因节假日或者重污染等特殊情况导致交通管制需要绕路的费用,请各报价单位核算后报价。
叁、报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司法人,公司设立满一年以上,具有以上服务或经营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公司注册资本达到
400 (略)及其以上,实缴资本不能为零;
(叁)须具有同质物料道路运输许可资质,自有专用车辆5台以上(含5台)。
(四)其它要求:根据运输采购及实际情况作相应补充。
四、报价单位资格资信的有效证明文件:
(一)贵方必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叁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在年检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网上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针对本次网上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网上报价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叁)公司介绍(规模、人员状况、业绩等)。
(四)财务资信证明类文件。
(五)其它可以证明参与报价单位经营能力的证照、资料。
五、本次网上报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网上报价单位:
盘外报价单位(盘外报价单位是指非准入认证的报价单位:即参与报价单位未经公司相应业务类已准入认证的)参与报价内容只要符合网上报价公告条件,均可参与报价。盘外报价单位报价后,必须经我公司资格审查通过后,其报价为有效报价,即以盘内供应商身份参与本次网上报价。如果盘外报价单位(略)上报价(略)
六、网上报价时间为:
2025年6月17日12:00起至2025年6月19日12:00止
七、网上报价单位数量及选定标准:此次为公开采购,只要符合要求均可参与报价。
八、网上报价事项:
(一)网上报价要求、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我公司需要以下服务,请报最终、最优含税(9%)到厂价。
2.选取供货单位原则:
(1)(略)上报价公告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和在满足我公司使用单位生产需求的同时,经评审后选取最低报价单位中选,本次采购活动的中选人数量为1个,竞价结束后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按有效车辆数量多者优先选择。
(2)报价结束后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方式),
发中选通知书给
被选取的供货单位。
3.价格有效期及相关责任:此次网上报价价格以最终被选取单位的报价为准,价格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后
10
个工作日之内;参与报价单位被选取后不履行相应义务或延迟供货,给买方造成生产系统或其它损失的,须追究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