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略)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河南省郑州(略)
2025年
7
月
15
日
10 时至2025年
7
月
16
日
10 时
止
(延时的除外)(略)址:
,户名
:(郑州(略)
河南省郑州(略)
4号楼12层1204
房地产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对象和范围
:
拍卖对象位于
河南省郑州(略)
4号楼12层1204
房地产
,范围包括建筑面积为
77.02平方米的房屋(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
及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
。
二、
主要资产情况
:
1、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位置:拍卖对象为位于
郑州市
中原区秦岭路西、中原路北
4号楼12层1204
房地产
。
(1)
交通状况:拍卖对象
位于
郑州(略)
有
秦岭路、中原中路
等多条道路,道路通达,
附近
有
302路、叠1路、骋126路、骋204路、骋37路、驰25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临近地铁10号线“二砂·罗庄”站,交通出行便捷
。
(2)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①基础设施: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基础设施达到“
七
通
”,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天然气
、
通暖气
,基础设施完善。
②
公共服务设施
:有童心幼儿园
、(略)
(北校区)、郑州市第七十中学、郑州市第六十九中学、郑州市中原中医院、郑煤机集团-职工医院、交通银行、万达广场(中原店)
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
小区
环境整洁,绿化率较高,无特殊景观
2、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位于
河南省郑州(略)
4号楼12层1204
房地产,
房屋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
,建筑面积为
77.02
平方米,
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
,
房屋总层数为
28(含-1、-2、-3)层,所在层数为第12层
。
估价对象
实勘门牌号为
1206,
户型为
一室二厅一厨一卫(现状为二室二厅一厨一卫)
。
估价对象外立面
部分外挂石材、部分喷真石漆
,入户处装防盗门,窗户为
塑钢窗
。客厅
、
餐厅、卧室
:地面铺
地板砖
,
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刷乳胶漆并用石膏角线装饰;
厨房
、
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
墙面贴瓷片,顶棚扣板吊顶
。
配套设施有
水、电、
通讯
、有线电视、宽带网、天然气
、
暖气、电梯等
。
3、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拍卖对象为位于
河南省郑州(略)
4号楼12层1204
房地产
,
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证号为豫(
2018)郑州市不动产证明第(略)号
,
商品房买卖合同
编号为
(略)
。拍卖对象存在抵押。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处于查封状态。
以上拍品介绍摘自房产评估报告,具体详细,请竞买人自行到实地了解
叁、
拍卖价格信息
:
评估价:
626200 (略)
起拍价:
500960 (略),保证金:
100000 (略),增价幅度:
2000 (略)。以上价格是经承办本案的合议庭合议后确定的。
四、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
1.不动产拍卖:是否纳入限购政策范围,如纳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2.车辆拍卖:是否属于北京、上海等地域对车辆竞买人有特别要求的,如有,予以披露。
3.股权拍卖:应着重披露目标公司、公司章程中对持有股东的资格的约定。
4.采矿权等特许经营财产性权益拍卖:必要时,可函询相关行政审批机关,对于竞买人资格有无特殊规定,并予以披露。
五
、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郑州(略)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
7
月
10
日
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2025年
7
月
11
日下午
3点至5点统一安排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七
、
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略)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5年7月10日前
与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中载明的
法院咨询(略)
联系。
九、
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叁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摆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闭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注:对无证建筑物及在建工程能否办理相应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十二、
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从拍卖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7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的,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退还相应税费)。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
对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
,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
(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
;(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四
、
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略)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方)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十五
、
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
六
、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应当在
2025年
7
月
25
日
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略)
(略)130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七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第十八条
法院负有交付财产的职责,但依法不能移交的除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略)
(略),监督(略)
(略)
。
淘宝技术咨询(略)
400-822-2870
联系地址:郑州(略)
36号附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河南省郑州(略)
二〇二五年
六
月
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