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内容 1,拟安排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须具有以下证书:
1)具有电子通信类或计算机类专业硕士学历证书,得10分 ;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类或通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10分 ;
3 )具有数据安全认证专家(颁顿厂笔)认证证书,得20分
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不少于15人),须具有以下证书:
1)(略)、(略),人事厅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级别: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考)中级或以上)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最高得20分;
2)(略)、(略)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级别:中级或以上)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最高得10分;
3)(略)、(略)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级别:高级)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最高得分10分;
4)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类或通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 1人得 10分,最高得 20分 ;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拟安排的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略)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2)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