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黄山岭路校区远志山景观改造项目 JSZC-320000-TXJS-C2025-001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6-25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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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TXJS-C2025-0018
项目名称: (略)黄山岭路校区远志山景观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略)
(略),超过此价格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略)学习空间;对原有建筑进行出新改造,增加景观协调性。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根据《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服务。
(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公司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公司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公司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
%,其中小微公司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公司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公司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叁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提供
“中小公司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认定标准参照《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行业认定标准:建筑业)
(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公司园林绿化资质要求,但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园林绿化公司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类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其中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技术等专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05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6.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方式: 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文件费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略)(南京(略)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6-25 14:00
(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 2025-06-25 14:00
(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公告(略) (略)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如需现场勘查,可自行联系采购人,(略)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物等。
4.是否接受进口产物:不接受。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根据《对于(略)”首页(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略)”(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南京(略)
(略)
联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南京(略)
(略)
联系(略)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