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颁础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略)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略)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略)”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厂齿厂罢贵”的电子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略)
4、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略)
(二)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对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于印发<对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物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