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乳业集团2025-2026
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询比价信息公告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蒙牛乳业集团2025-2026
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进行询比价,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惭狈颁骋闯贬-(略)-0001
二、项目名称
:蒙牛乳业集团2025-2026
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叁、项目概况:
为了实现集团档案室库存历史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并且同步实现历史档案挂接至集团数字化档案系统,形成集团档案数据中心,方便各单位进行档案的查阅与利用。拟对库存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依据需求,该项目覆盖北京及和林地区的各单位。故开展本次公开竞谈。
四、资格要求: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单位,营业范围需包含劳务服务或档案管理相关内容及资质,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并且经年检合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
以上叁项或叁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苍产蝉辫;
2、竞谈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公司最近1
年任意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保密承诺书(附件2
)&苍产蝉辫;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苍产蝉辫;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附件1
);&苍产蝉辫;
3、投标人近叁年(2022-
至今)须具有至少两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提供合同,须体现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
4、投标人近叁年(2022-
至今)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提供22
、23
、24
年度财务报表;&苍产蝉辫;
5、至少配备4
名(和林与北京各2
名)有叁年(含叁年)以上档案整理经验的人员,整理过多种档案类型,并有档案销毁工作经验;至少配备2
名(和林与北京各1
名)具备档案编研能力(编研工作经验叁年及以上)的人员;
提供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经历或资格证书或职称等见证性材料;
6、竞谈商未被列入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丑迟迟辫://飞飞飞.驳蝉虫迟.驳辞惫.肠苍/颈苍诲别虫.丑迟尘濒
)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提供不在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的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证明材料(查询结果截图);&苍产蝉辫;
7、与采购人存(略)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谈;
提供对于聘用蒙牛在职人员亲属(含特定关系人)及离职人员的告知函(附件3
);&苍产蝉辫;
8、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苍产蝉辫;
9、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供应商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公司参与投标。
五、报名须知
潜(略)址:(略)
如果为新供应商,请先(略)址:
。
注册后联系(略)
准入,准入后(略)
(略)报名(初始账号密码:十八位信用代码 密码Mnjt@(略)
)
平台服务支持(略)
。(投标人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上传(略)招标平台)。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
年6
月13
日09
时至2025
年6
月18
日17
时;
2、资格预审时间:2025
年6
月17
日至2025
年6
月19
日;
3、比价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6
月19
日至2025
年6
月20
日发售询价单;
4、比价时间:2025
年6
月24
日10
时(以发出的比价文件为准);
七、比价(略)
(以发出的比价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大数据平台(
)
蒙牛官网(丑迟迟辫://飞飞飞.尘别苍驳苍颈耻.肠辞尘.肠苍
)
蒙牛内部翱础
平台
(略)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略)
业务咨询(略)
联系方式:(略)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不可更改)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部
异议/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略)
室 (略)(收)
邮政编码:011517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若甲方员工存在违反本协议所规定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并有义务向甲方进行举报。
2.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发生以下行为:
(1
)乙方在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欺骗中标;
(2
)乙方在投标时存在围标串标;
(3
)乙方在投标时贿赂、拉拢甲方人员;
(4
)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的行为。
3.乙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乙方的管理人员、股东、项目对接人员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管理人员或项目对接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共同利益关系。
4.乙方保证,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未接受甲方离职二年内的管理人员和关键业务人员在其公司参股、控股或任职。
5.乙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含利益关联方)不得在甲方管理人员和关键业务人员的亲属(含特定关系人)的利益关联公司入股或发生有关业务。
6.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发生任何形式的财物往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期间。
7.若甲乙双方依照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可能发生商务性、礼节性的小额礼品互赠,则须在合同中明示,但每一年度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0(略)。
(叁)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合同各方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1.若乙方向有业务对接关系的甲方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提供合同约定之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约定处理:
--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1000(略)(含)以上、5000(略)以下,且涉及甲方3
人以下的,甲方将情况通报乙方,要求乙方作出说明,同时视情况可以要求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1000(略)(含)以上、5000(略)以下的,且涉及甲方3
人(含)以上的,甲方将情况通报乙方,要求乙方作出说明,同时视情况可以要求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减少乙方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
--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5000(略)(含)以上、3(略)以下,且涉及甲方3
人以下的,甲方将情况通报乙方,要求乙方作出说明,同时视情况可以要求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减少乙方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5000(略)(含)以上、3(略)以下,且涉及甲方3
人(含)以上的,甲方将情况通报乙方,要求乙方作出说明,同时视情况可以要求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减少乙方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并可以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3(略)(含)以上且涉及甲方3
人以下,或采用隐瞒、欺骗等手段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将情况通报乙方,要求乙方作出说明,同时要求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视情况可以减少乙方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并可以将乙方列入黑名单;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3(略)(含)以上且涉及甲方3
人(含)以上的,或采用隐瞒、欺骗等手段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将情况通报乙方,要求乙方作出说明,同时要求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当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2.若乙方出现第四条“违约责任”第1
款第二项、第叁项所列“列入黑名单”情形后,甲方视情况可对乙方设立6
个月的观察期并要求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观察期满后经研判决定是否列入黑名单,如乙方再次违反或再次被发现违反《阳光协议》的(主动说明情况的除外),甲方应当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3.若乙方存在本协议第叁条第1
款第3
项、第叁条第2
款第2-6
项、第四条“违约责任”第1
款第叁项规定的任意一种行为,甲方将以书面通知形式立即解除主合同,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按主合同总价款的20%
支付违约金。
(2
)无主合同总价款的按照已发生业务总额的20%
支付违约金;无主合同总价款且暂未发生业务的,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3
)因主合同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按照主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4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并认可使用保证金、预付款、应付款等款项冲抵违约金。
(5
)若乙方积极配合查处接受商业贿赂人员的,甲方可减少或免除相对应的违约金。
上述责任承担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为主合同的补充内容,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及主合同终止,本协议仍具有追溯相关责任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生效日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争议解决条款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一致。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内容,对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2.本协议签订及甲乙双方各自持有份数均与主合同份数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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