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修改为:
补偿
(略)。排名从第四 名起的投标人则不予补偿。如中标人在设计方案得分排名前三,则不支付补偿。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修改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 删除勾选。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1 评标准备时间 删除。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第3点 补充修改如下:
各投标单位请自行(略)盘下载“本工程基础资料”:下载地址如下:链接: https://pan./s/1iEidr_VhDyIg5gB903Ybng?pwd=t1ew 提取码: t1ew。
6、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任务书中,对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建筑高度的指标要求,修改为:
用地性质 R2 二类居住用地(100%),用地面积27018平方米,1.01≤容积率≤1.2,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