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对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略)代理机构未(略)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投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对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1.1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略)址:
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enter/account?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
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1.2 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颁础(略)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颁础,拿到颁础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颁础相关操作可参考颁础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颁础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2)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注:颁础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飞颈苍诲辞飞蝉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
(3) 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
(4) CA绑定(略)
(5)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
1.3 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鲍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签收时间为准。【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略)代理机构将拒签。】
备份响应文件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略)
(4)备份电子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4 “政采云”平台操作咨询:
政采云咨询(略)
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
汇信(颁础)客服(略)
天谷(颁础)客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