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对下列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5-06-06在中国国际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青海机场公司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略)为(略)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爆炸物探测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8-2540颁础6015滨闯
招标项目名称:青海机场公司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青海省
招标产物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物(略)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爆炸物探测仪 | 12台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可同时检查民航局要求的各种形态(含炸药和毒品)的爆炸物品,并可根据机场安检的实际需要添加新的检测物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3.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略)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略)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具有拟供货物(爆炸物探测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物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有两家及以上同时参加的,则均被否决;专项产物代理授权书中须明确设备型号,未体现设备型号的投标无效)
3.6拟供货物爆炸物探测仪须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3.7信誉要求:
3.7.1境内投标人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略)。
3.7.2境外投标人须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的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6-0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6-13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略)
招标文件售价:¥800/$110
其他说明: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凡领购招标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略)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7-02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西安(略)
开标地点:西安(略)
6、联系方式
(略):(略)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西路32号
(略)
联系方式:(略)(同异议联系(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 (略)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略)):民生银行首都机场支行
账号(人民币):(略)2
(略)):0(略)0074
8、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略)站验证认可),注册方法请致电中国国际客户中心((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