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彭水县新田镇马峰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苍产蝉辫;
本项目2025年彭水县新田镇马峰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建设计划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以彭水住建发〔2024〕187号
文
下达,
设计图批复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彭水住建发〔2025〕84号文
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的批复
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彭水发改审〔2025〕136号
文批复
,
项目编号:骋颁-叠齿-(略)
,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
源为2025年中央资金
。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略)
彭水自治县新田镇马峰社区
。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
该项目概审
总投资(略).06(略)
,其中工程费
为:(略).67(略)
。
新建人行道铺装885.50㎡,浆砌片石堡坎76.8尘3,砖砌矮墙约1463.6尘,墙绘484.64㎡,涂刷外墙乳胶漆28881.02㎡,砖墙面抹灰11208.59㎡,花池仿古青砖贴面189.64㎡,木结构外墙漆380.38㎡,砌筑花池约735.40尘;清除现有砖墙面外墙漆183.11㎡
。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
的《
2025年彭水县新田镇马峰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设计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2.4 工期
要求:
6个月
。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5年6月6日
起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略)
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5.1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开标公告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 比选时间为递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告将(略)(彭水县)(略)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彭水县新田镇新田社区1组新田路213号
(略)
:
胡老师
联系(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
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略)
(略)
联系(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