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楼安装电梯
意向公开
(2025-TDYYYF-F 1003
)
为
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高压氧舱楼安装电梯
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高压氧舱楼安装电梯
二、公示期限:
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
叁、项目概况:
1.
项目(略)
2.
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投标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投标供应商如为销售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并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时提供所投产物生产商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①生产商的营业执照;②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3.
采购数量:1台
无机房乘客电梯
。
四、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叁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
股的公司。
5.
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
(略)”(略)未被列入军队采购
失信名单;
7.
在“信用中国”(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
(略)”(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初步参数:
详见附件
六、预算及采购方式
(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的书面声明;
4.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叁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7.
(略)”(略)未被列入军队采购
失信名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
(略)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9.
(略)站截图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