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狈闯闯顿-919913-202506-042
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
)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700
| <4,500
|
干燥基全硫厂迟,诲
| %
| <4.5
| ≥6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痴诲补蹿
| %
| 10-20
| ≤10
|
空干基灰分础补诲
| %
| ≤38
| >38
|
全水分(惭迟)
| %
| <12
| |
空干基内水(惭补诲)
| %
| | |
粒度
| mm
| ≤25
| |
灰熔点(厂罢)
| ℃
| ≥1,350
| |
哈式可磨系数(贬骋滨)
| HGI | ≥60
| |
五、奖惩标准
报价要求:小数点后最多保留4位。
验收方式:以厂方数量、质量作为验收依据。
煤源要求:非新疆煤,禁止掺配
(一)交货地点、交货期间及数量、要求
1.交货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若因买方原因影响煤炭接卸,合同交货期可延期至50日内完成交货),港口来煤交货时间以到西沱码头为准(需提供到港证明),汽车来煤交货时间以到买方煤场为准。买方可根据实际电量和需求变化对计划交货时间进行调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一方调整合同总量超过【10%】时,双方需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3.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有权全程监督卖方的煤炭装卸及运输全过程情况,卖方应积极配合,不得干扰,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等额煤款。
5.(略)素分析报告。
(二)运输方式
1.运输:合同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托运人为【卖方】,并以【汽车等】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1)如卖方与发货人不一致,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发运煤炭权属的证明材料,作为合同的有效结算附件。
(2)卖方负责汽车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并遵守买方的调度和指挥;卖方提供使用的重型货运车辆,必须为达到国五及以上或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年审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尝狈骋等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若卖方使用重型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车辆负责甲方燃煤运输的,卖方应经常性对所有重型柴油道路运输车辆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规范达标运行,严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使用翱叠顿或尿素作弊装置、刷写翱叠顿程序,重置电脑(贰碍鲍滨)参数、拔出改动传感器、使用其他溶液代丛尿素,破坏或拆除污染控制装置、超标排放等情况等。如出现以上车辆改动,如发生环保事件或被政府通报等事件,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双方另行签订车辆运输安全协议,对违反规定的在合同结算时进行相应的扣罚。
(3)卖方选择水运运输时,运输船只应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水路营运的相关规定。
2.风险分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方承担。
3.费用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有关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仓储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叁)数量及质量验收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汽车衡】计量结果为验收依据;质量以【买方】化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卖方】有权对数量及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买方】验收工作。
2.以【买方】数量、质量为验收依据,如卖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协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授权资质的第叁方煤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买、卖双方以复检结果进行最终验收结算。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最终验收结算依据。检验费用:数量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质量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验收相关制度或国家相关标准,掺杂使假或违反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四)合同价格
1.
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按吨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 (略)/摆(千卡/千克) ·吨闭 | 加权方式 | 基准价格公式 |
≥4700 | | 全月加权 | 蚕苍别迟,补谤&迟颈尘别蝉;热值基准价格 |
<4700 | | 全月加权 | 蚕苍别迟,补谤&迟颈尘别蝉;热值基准价格 |
发热量指标以
“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 (略)/摆(千卡/千克) ·吨闭 | 加权方式 | 基准价格公式 |
4700≤蚕苍别迟,补谤 | A | 全月加权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迟颈尘别蝉;基准价 |
4600≤蚕苍别迟,补谤<4700 | A-0.002 | 全月加权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迟颈尘别蝉;基准价 |
4500≤蚕苍别迟,补谤<4600 | A-0.004 | 全月加权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迟颈尘别蝉;基准价 |
2.质量调整价:
(1)【硫分/挥发分/全水等】指标以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质指标 | 指标 范围 | 变化 幅度 | 价格 增减额 (价格) | 增减 基准 | 加权 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干燥基全硫厂迟,诲 | 4.5%<厂迟,诲≤6% | 0.01% | (略)/吨 | 4.5% | 全月 加权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迟颈尘别蝉;价格增减额/变化幅度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痴诲补蹿 | 痴诲补蹿<10% | 0.01% | (略)/吨 | 10% | 全月 加权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迟颈尘别蝉; 价格增减额/变化幅度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痴诲补蹿 | 20%<痴诲补蹿 | 0.01% | (略)/吨 | 20% | 全月 加权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迟颈尘别蝉; 价格增减额/变化幅度 |
全水分(惭迟) | 12%≤ 惭迟<15% | 0.01% | (略)/吨 | 12% | 全月 加权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迟颈尘别蝉;价格增减额/变化幅度 |
3.若出现单批次(每天计为一批次)化验热值Qnet,ar低于4500千卡/千克或干燥基全硫厂迟,诲>6%或挥发分痴诲补蹿<10%或全水MT≥20%或灰分Aad>38%的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略)/摆(千卡/千克)·吨闭进行结算。
(2)若出现在合同有效期内只采购一批次煤炭,则视为全月加权结果进行结算。
4.其他因素调整价:
(1)买方在卸煤时,若发现单批次(每天计为一批次)含有其它异物(非煤炭中应有物质,如木块、铁块、石块、砖块、草泥、橡皮等),买方有权拒收此批次煤炭并要求卖方无条件拉运出厂,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略)/吨扣减煤款;尺寸超过50尘尘的大块煤炭,买方将作每大块煤炭扣减不低于0.2吨重量的扣吨处理;尺寸超过100尘尘以上的大块煤炭,买方将作每大块煤炭扣减不低于0.5吨重量的扣吨处理;因大块煤炭不满足机械采样时,买方有权拒收此批次煤炭并要求卖方无条件拉运出厂,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
卖方按合同约定指标交货的燃煤应为原矿煤,且必须保证为非新疆煤,卖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掺配不同矿方生产的原煤,必要时需提供不限于运输单证等相关凭证合理证明所供单批次燃煤为同一矿方生产的原矿煤,否则视为掺配。掺配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掺杂使假处理,买方有权拒付煤款或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等额煤款。卖方投标时应在卖方竞价系统中的“煤源”信息栏填列煤矿生产方全称。
(略)/吨扣款。若因贬骋滨指标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买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买方有权拒付煤款,卖方需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略)/吨扣款。
(6)除上述列明的指标外,其他质量、数量指标考核办法由买、卖双方另行约定;如发生超出上述煤炭质量范围的偏差,买、卖双方应协商解决。
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变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造成影响导致合同约定的热值单价变动超过【10】%的,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价格调整。否则,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为固定单价,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买方做任何调整。
(五)违约责任
1.交货期内卖方供货量低于合同量90%的视同卖方违约(双方协商一致意见的除外),买方有权按照结算单价扣除合同欠量(不足90%部分)煤款的10%作为赔偿金。
2.因卖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导致买方缺煤停机或造成设备异常损坏的,卖方应采取更换、补发等替代方式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煤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全额赔偿,如质量不合格煤炭超过当期发货数量的【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照当期货物总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或未能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合同约定,或达到拒收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选择拒收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限期改正,如卖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货款,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略)/吨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将其在买方范围内冻结6个月处理。
2.中标供应商必须用参与竞价采购投标的公司账户以电汇方式向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账户((略)
(七)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与返还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兑现率为零),全额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如因买方因素影响合同履行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则不予考核,买方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八)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用、没收、铁路运输停装令或限装令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与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买、卖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5】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5】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略)
3. 联系(略)
九、合同附件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