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外送样本检测行为,保障外送样本检测质量,我院拟公开遴选
2家
外送样本检测机构。通过此次遴选入围的检测机构,将委托承担我院外送样本的检测工作。诚邀符合我院要求的检测机构参加此次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项目内容
来宾市
中西医结合医院检验标本外送第叁方检测服务的公开遴选
二、条件及要求
(一)检测机构必须在国内注册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检测机构近叁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叁)检测机构应保证按照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检测机构有为用户保密的义务,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泄露用户相关信息、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及检验的结果。
(五)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医院所有,未经许可检测机构不可挪为他用。
(六)检测机构应具有规范化的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七)检测机构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验。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及时通知采样人重新取样。
(八)检测机构能够按照采购方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
(九)检测机构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扰。同时,检测机构应将检测结果通过医院的实验室管理系统(
尝滨厂)进行发放,并按季度提供质量管理证明材料。
(十)检测机构由专人负责医院业务及质量、技术、培训、检验报告解读等工作。
(十一)检测机构能够按照生物安全标本冷链物流运输相关规定对检验标本进行运输,安排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标本转运,以确保能和送检医生对接患者临床表现等信息。
(十二)检测机构提供所有能检测的临床检验检测项目。
(十叁)检测机构制定包含检验检测项目、标本采集方法及收费标准等内容的服务手册供送检医生查询。
叁、报名材料
(一)报名单位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或叁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叁)报名单位在参加
遴选
活动前叁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提供国家卫生部临检中心或省临检中心室间质评报告或凭证。
(五)以上报名材料全部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
5
年
6
月
9
日
—202
5
年
6
月
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来宾市
中西医结合医
院采购办(来宾(略)
新兴路
189号
)。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现场提交密封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已报名的单位不得轻易取消报名,如确需取消,请提前
2个工作日(略)
。
(叁)文件应该写明外送检测样本的采集、交接、保存运输、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检验质量、报告时间、危急值报告、结果解释、违规行为处置等内容。
(四)全套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单位的公章。文件要求按照提供文件进行装订,材料应提供至少
7份(一正六副)。
(五)未尽事宜,请与医院采购办公室联系。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科室:来宾市
中西医结合医
院采购办
(二)联系(略)
0772-
(略)
(叁)(略)
林工
(四)联系地址:来宾(略)
新兴路
189号
来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6月5日
来源: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