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
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
次发布
)
项目编号:
山村
联社交﹝
20
25
﹞
00205
号
温馨提示:
1.
本项目只接受
线上
报名(网址:
https://
lwqsz
.
com
.
cn
)。
2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
权属人
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
权属人
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
权属人
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荔湾区石围塘街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
“山村联社
”)
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
报名人
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4
.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
报名
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
报名
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
报名人
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
样本
、
交易须知
、
交易规则、
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
报名
人应认真
了解核实本交易
项目的实际情况,
报名
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
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
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
或
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5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6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
线上竞投
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略)
受山村联社
委托,定于2025-06-19 10:00
对洞企石埃特尼特瓦场
1-1(以下简称
“交易项目”)
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线上竞投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
单位和
人士咨询
、
报名。
一、
交易项目
情况
(一)交易资产
名称
:洞企石埃特尼特瓦场
1-1
。
(二)交易资产类型:仓库
。
(叁)
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面积:70.00平方米
,位置:洞企石埃特尼特瓦场
1-1
。
(四)交易资产
坐落
位置
:洞企石埃特尼特瓦场
1-1
。
(五)
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
(土地)面积共70.00平方米
,空地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
平方米,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70.00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
个
。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仓库
。
(
八
)
交易资产现状情况:出租中,重新对外招租,现由原租户继续使用
。
二、交易要求
(
一
)交易
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
二
)
交易方式:线上竞投。
(
叁
)竞得人确定原则:&苍产蝉辫;价高者得及原租户优先
。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由
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
四
)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略)/月
起
。
2.竞价阶梯:350(略)
/月/次。
3.
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月
收取;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
4.交易保证金为
¥6300(略)(大写:陆仟叁佰(略)
),
在2025-06-17 下午17:
00
前
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
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无息
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5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
3倍计算
,在确定竞得人
后,竞得人
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转经济联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
(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
五
)
租赁:3年内,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
(
六
)
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
1)现时租用石围塘街道辖内经济联社集体资产及租赁期连续满5年(含5年)以上。
(
2)信誉良好,无拖欠山村联社及属下公司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服从联社日常管理。
(
3)该物业原租户/现经营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
七
)合同签订
竞得人
完成资格审查后,
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
,
5个工作日内
凭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
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
须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
(
八
)资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
。
(
九
)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竞得人双方约定确认
。
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
(
叁
)
其他要求:
1、上述店铺仅用于商业经营及茶叶、茶具、茶产物销售等行业/仓库除已领取特殊行业存放许可证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违法犯罪物品。竞得人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转名及分租。
2、如出租的店铺/仓库进行消防系统及设施维修改造,竞得人必须配合出租方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建设维修、改造,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维护工作,同时遵守出租方及属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略)的,采用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计取。
4、若只有1家参与交易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方式进行交易,该报名竞投人为竞得人,如该竞得人在交易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违反规则,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竞得资格。
5、有2家或2家以上参与交易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方式进行交易,由价高者竞得,如交易报名人在交易日不参与现场交易,视为其放弃交易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若参与的竞价人全部不举牌应价或均以底价应价的,出租方将采取抽签形式确定竞得人,如该通过抽签确定的中标人在交易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违反规则,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竞得资格。
6、中标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山村联社或属下经济组织在中标公示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之签订租赁合同,将店铺/仓库交付给中标人,并由山村联社属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收取综合管理费。
7、承租方在承租的过程中存在租赁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乱排水、侵吞侵占集体资产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店铺/仓库,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8、若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转租或分割出租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才能转租或与其分租客户签订分租合同。承租方与其转、分租客户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保留一份备查。承租方与其转、分租客户产生的安全生产、消防、市场监管、环保、防疫、劳资纠纷、日常管理、纠纷、损失、赔偿、债权债务等全部事项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向其转、分租客户收取租金只能按月收取,不得向其转、分租客户预收租金及一切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出租的店铺/仓库。
9、承租方与其转、分租客户所签订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与出租方所签订的合同期限。如承租方欠缴租金30天,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决定是否承接承租方的转、分租客户并与转、分租客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及直接向转、分租客户收取租金。如出租方不承接承租方的转、分租客户的,承租方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场地腾空交还出租方。
10、如承租方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维修)或增加固定设施的,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及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作对出租方资产的恶意破坏,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出租店铺/仓库,同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要求承租方赔偿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国家征收(征用)、河涌综合治理、联社旧改或物业维修、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或收回租赁店铺/仓库等情况的,出租方应提前15天通知承租方搬迁,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终止,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逾期搬迁的,店铺/仓库内属于承租方的设备、物品的,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山村联社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承租方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店铺/仓库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11、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对承租物业自行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1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承租方逾期不交出承租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时,承租方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当月日租金的2倍向出租方支付占用费直至交还物业之日止,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使用费外,承租方还须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当月租金的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未清理的,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13、山村联社所有物业已纳入山村联社城中村改造范围,按更新改造进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15日通知承租方搬迁,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物业给出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终止。如承租方逾期搬迁造成出租方未能按期移交场地的视为承租方违约,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该店铺/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内属于承租方的设备、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因拆迁所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及附属物补偿、临迁费、签约奖励及设施补偿费等全部属山村联社所有,承租方不得就此对山村联社主张任何权利;承租方的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14、为维护南方茶叶市场品牌经营/山村联社营商环境,竞得人应自接收店铺之日起八天内开业经营,除不可抗力及公众假期外,不得暂停营业,否则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店铺。(仓库删除本条)
15、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不得采取欺诈或以高回报诱导等不法手段骗取客户。若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承租方存有该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出租店铺;同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要求承租方赔偿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山村联社将其列入不诚信名单,日后将不得再参与山村联社及属下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或物业出租竞投。(仓库删除本条)
16、承租山村联社及属下经济组织集体土地或物业合同未履行完毕,要求提前终止的,山村联社将其列入联社不诚信名单,日后将不得再参与山村联社及属下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或物业出租竞投。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除外。
1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山村联社所有。
四、报名事项
(一)
本项目只接受
线上
报名。
报名人
请于2025-06-09 9:00至2025-06-17 上午12:00
前
通过
广州市
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
法人单位、非法人公司、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如:原租户
/现经营户证明、信誉证明、“现时租用石围塘街道辖内经济联社集体资产及租赁期连续满
5年(含5年)以上”证明文件
。
(叁)
报名人可以在(略)
“荔湾叁资”小程序点击进入本项目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略)资料,
若逾期补充资料则报名人报名失败
。
(四)审查通过的,
再次(略)
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
账号
信息(
报名人须
在2025-06-17 下午17:00
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上传
银行转账电子回单,
审核通过后,
完成报名流程
,视为报名成功
。
若
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
的
,则视为报名失败,
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
日
内无息原路退回其
交易保证金。
(
五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
,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
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
的
,
其交纳的
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无息
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
六
)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
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与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绑定一致的手机号上
,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平台发送
短信
到
绑定的手机号
后,视为通知送达,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
或绑定的手机号有误
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
在2025-06-17 下午
17:00
前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
一次性全额
将交易保证金转入
广州市
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定的专用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
截止时间
前已到账
(交易保证金
交
纳时间以
交易机构专用账户
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不按
报名人
转出时间计算
)
,对于异地或跨行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建议在报名截止日期的前两个工作日交纳。
交易保证金
转账
应准确
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
(
如:山村联社交﹝
2025﹞00205号
)
。
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线上报名页面提示的银行账号分别转账。(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
转账
交纳
(略)系统中的账号)
,
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的,匹配一致
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
,
否则
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
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
其错转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项目结束并完成交易结果公示后
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一次性无息全额
按原账号退还
。
报名人
须
按
要求
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电子回单,完成交易报名手续。
非
平台
系统原因导致
报名人交
纳交易保证金超时而失去交易
报名
资格
的
,造成
报名人
产生的损失由
报名人
本人自行承担,若
报名人
因此向交易机构投诉,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六、
交易竞价
竞投人
须在2025-06-19 09:40-09:59
(略)
到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或
“荔湾叁资”小程序
进入
竞投大厅
点击
“签到”按钮
,未按时进场
签到
的视为
竞投人
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
若本交易项目仅有
1人报名参与竞投,即使该名竞投人未按时签到或进行交易报价操作,不视为其放弃竞投资格,按照本交易公告的交易要求及交易规则,
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
其
为竞得人
。
交易开始后,竞投人可在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
15
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
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线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略)址
:https://lwqsz.com.cn/
)。
七、
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
竞投人
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线上
竞投
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略)
竞投人
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
竞投人
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
竞投人
账户名和密码(略)
竞投人
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
竞投人
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二)
线上
竞投
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
竞投人
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
竞投人
自行承担
。
(叁)因
竞投人
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略)
竞投人
自行承担
。
(四)
线上
竞投
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
线上
竞投
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
暂停
、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
(
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
)
,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五)因
线上
竞投
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线上
竞投
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略)
不少于一种以上
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
、
交易结果
公示
(一)
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
交易结果
公示,公示期自发布
交易结果
公示
次日
起计,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如对
交易结果
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
正常
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
,到交易服务机构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书面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
竞得人须
在签订合同(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前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到荔湾区石围塘街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进行资料核对
,
现场签订《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
。若
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
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
,
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
叁
)本交易若在
交易结果
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山村联社
与承租方
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行政及
法律责任均与
交易服务机构
无关。
九
、联系方式
权属人
:荔湾区石围塘街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略)山村联社叁资交易办公室
&苍产蝉辫;联系(略)(略)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略)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
2号
(略)区农经中心
联系(略)(略)、(略)
监督机构:广州(略)
监督(略)(略)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荔湾区石围塘街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