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略)对于国顺中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181户不良资产的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6/06 22:57
一、
(略)(略)(以下简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定于
202
5
年
6
月
13
日
10时
至202
5
年
6
月
13
日
11时
在
阿里
资产
拍卖
平台
专栏进行公开竞价。
竞价标的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广西分公司
本次拟组包转让国顺中投
等181户资产
,
转让
标的资产中债权资产1
70
户,
合计本息金额
为人民币
2,172,071,786.61(略),其中本金
772,750,987.82(略)、欠息
1,399,320,798.79(略);其他类资产7户,金额46
,
995
,(略);抵债资产权益
4
户。
本次拟处置标的包括债权相关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诉讼及代垫费用。
本次转让不涉及律所、评估机构等中介代理协议的承继。
(
上述资产以及从资产基准日至资产转让日所产生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复利、迟延履行金等,最终按债务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标的资产
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
二、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持合法有效证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
1000(略),
竞价人须于
202
5
年
6
月
13
日
10时
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
交易对象的要求为: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责任能
力的具备支付能力并可承担购买不良资产所带来的风险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受让方与拟转让资产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拟转让资产项下债务人公司的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无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不属于金融不良资产监管政策禁止参与竞买金融不良资产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拟转让资产项下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及拟转让资产项下原债务人、拟转让资产项下原担保人、反恐及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受国际制裁的主体、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转让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公司等利益相关方为限制受让对象,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成交买受人须配合转让方开展合规访谈,如拒不配合合规访谈的,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
叁、转让方式、挂牌竞价时间安排及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公开转让方式(
阿里
资产
拍卖
平台)。
(二)挂牌竞价成交规则:本公告期为
5个工作
日。
公开竞价转让时,至少要有两名投资人以上参加竞价,当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时,需进行补登公告,公告叁个工作日后,如公示期满仍只有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意向受让方报价高于挂牌底价者成交。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行网络竞价。
(叁)
起拍价
:
人民币
14574(略)
。
(四)付款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人与我分公司在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款。
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
五
)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
(六)竞价阶梯:
10(略)/次
(七)交易服务费:本次交易服务费由
阿里
资产
拍卖
平台按平台计费标准收取,由成交竞买人承担。&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四、对于瑕疵披露的特别声明
本次公开竞价转让的标的债权属于不良资产。有关竞买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决定竞买前,应充分阅读《债权转让协议》、《风险提示书》所作的风险提示和说明,以了解拟公开竞价转让标的债权之状况及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谨慎作出竞买判断。凡参加竞买拟公开竞价转让标的债权的竞买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被视为已经知晓了《债权转让协议》、《风险提示书》中所列示的风险事项及接受了风险提示及说明中所列示的有关条件,竞买人须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自行承担风险后果。
五、
交割方式及税费、费用支付:
(1)
资产付款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予以交割。转让方向买受方移交标的债权有关的文件资料,并配合买受方办理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变更手续,由买受方承担所有费用。
(2)债权转让通知:
自受让方向转让方全额支付(付清)标的债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实,按照如下方式通知义务人: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证送达方式将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之转让暨债务催收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如前述通知方式无法落实的,则采取公告通知的方式通知义务人。该事项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配合,由此而发生的公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风险告知:
过渡期安排:
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转让日期间为过渡期。债权转让日指受让方将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且转让方已足额收到全部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之日。
1、
在过渡期内,转让方拥有对标的债权的自主管理、处置权,并按照下列原则管理、处置标的债权: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遵守转让方制定的有关资产管理和处置的规定。
2
、
在过渡期内,转让方应对标的债权涉及相应诉讼时效和/或法定期间进行维护,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除外。如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之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等,则不属于转让方维护的范围。
3、
&苍产蝉辫;受让方确认,在过渡期内,转让方就标的债权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处置、管理行为,为维护债权或其它相关权利而采取的所有措施,以及因采取这些行为、措施而产生的相应处置结果,受让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4、
&苍产蝉辫;在过渡期内,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公告费等资产处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需转让方垫付费用,需提前向转让方申请,转让方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获得批准后可进行垫付。该费用可在回收现金中予以扣除,如无现金回收或回收现金少于费用的,受让方在当期应付债权转让款中加上相关垫付费用向转让方一并支付。否则,每迟延一日,受让方按应付未付价款以万分之五年按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
5、
&苍产蝉辫;为避免任何疑义,受让方确认,在交割完毕前,转让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或受让方要求对标的债权进行管理与处置,仅需尽到谨慎、善良的注意义务,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外,
转让方
对管理与处置的任何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在交易基准日的次日起,标的债权发生现金收回的,转让方有权选择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在
转让方
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前提下,指示债务人及/或担保人直接向
受让方
支付;(2)在
转让方
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前提下,在其已收到该等款项后,扣除本协议约定的应由
受让方
承担的而已由
转让方
垫付的费用后,转交给
受让方
;(3)扣除本协议约定的应由
受让方
承担的而已由
转让方
垫付的费用后,以该等款项直接冲抵
受让方
应支付的到期应付转让价款;(4)其他
转让方
认为适合的方式。
7、
&苍产蝉辫;过渡期内,拟转让债权产生的新的瑕疵和风险,一并由受让方无条件承受或承担。受让方不得以拟转让债权在挂牌期间及竞价成交后至债权转让日期间产生了新的瑕疵和风险为由,拒绝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或要求调减债权转让价款。
地址:广西南宁(略)
咨询(略)
程先生
&苍产蝉辫;联系(略)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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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
6
月
6
日
国顺中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181户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