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至少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
收费模式符合国家要求(价费分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费结算精确到每分钟)
(七)
(略),要求开放端口,可以接纳不同品牌设备的数据监测管理功能。
(八)
具备自动断电的安全功能,拔开充电头五秒钟内自动断电。具备充满自停和过载、过充保护功能。
(九)要求充电资金接受第叁方支付平台监管(平台具备国家颁发的金融营业执照)
(十)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类品牌的充电桩运营公司只允许一家(以生产厂家的投标授权书为准)。
(十二)(略)。
(十叁)加分项:如在叁亚市内设有办公点,需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承诺维护响应时间及处理投诉时间(如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或1小时内完成处理投诉)、公众责任险和产物责任险保单(保险额度越高分数越高)、保险赔付案例、日常维修维护记录、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项目案例、设备具备其他安全监测警告功能等。
2、文件要求
参选
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公司介绍
:
包括公司概况、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主要业绩等。
(二)
建设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运营思路、智能化运维平台管理(实时监控线上充电状态、监测电站安全情况、功率检测、自动断电消防联动等)、项目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相应的施工资质、应急预案等。确保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运营。
(叁)成功案例:
包括
在同类项目中已落地运营的案例(提供用户评价或运营数据)
。
(
四
)
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评
选
办法
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
选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审:
(一)建设运营方案:方案的创意性、可行性、美观性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二)
运营方案
:
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创新性以及预期效益。
(
叁
)
报价
:
报价的合理性、竞争力以及性价比。